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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不服判决刚提起上诉,又有140人集体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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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9-2-27 10:06: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赵薇最为人所熟知是在1998年饰演《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曾经的四小名旦,后来先后参演或执导《情深深雨蒙蒙》、《赤壁》、《画皮》、《致青春》等电视剧和电影。但自2001年赵薇的日本军旗装事件,以及被指控殴打孕妇事件后,赵薇名声大损,2009年,赵薇嫁给了黄有龙,黄有龙本身投资有酒店、餐饮、房产、汽车贸易、旅游等全方面的产业,之后她俩斥资31亿港元,成为了阿里巴巴影业的第二大股东。网上传黄有龙给以前的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做过司机,许宗衡于2011年被判处死刑,黄有龙被迫逃到新加坡好几年没有回国,后来的后来他摇身一变就成了新加坡神秘富豪,据说他接收了许在海外的财产,许被处决后他才敢浮出水面,还把自己籍贯由湖南改为湖北。赵薇和黄有龙结婚后开始踏入资本市场,由于试图以空壳公司、高杠杆控股上市公司,结果被证监会“拉黑”(市场禁入)5年。

2019年1月1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就首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公司、赵薇证券虚假陈诉一案,一审判决赵薇败诉,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开庭审理了祥源文化、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薇传媒”)、赵薇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相较此前,本案涉及索赔的投资人共140人,涉案金额最高者,超过一千万元。
而最新消息显示,“小燕子”赵薇不服杭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已于2月15日提起上诉,有律师表示,赵薇的上诉早在预料之中。一方面,上诉是被告的合法诉讼权利;另一方面,这类案件因为索赔时效长达三年,“为了降低索赔规模、延缓付款时间,被告上诉也是‘缓兵之计’”,是常见的诉讼策略。早在此次提起上诉之前,赵薇就曾数次尝试回避或否认,由虚假陈述带来的影响,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2016年11月2日,赵薇夫妇成立龙薇传媒。这是一家注册资金仅200万元的公司,尚未实缴到位,在成立1个多月后,便拟收购市值超百亿的A股上市公司近三成的股权,金额高达30.6亿元。但收购方案中公司自有资金仅6000万元,其余均为借入资金,杠杆比例高达51倍,最终因融资金额巨大,未通过银行的借款申请审批,在2017年4月宣告终止。


公告中,证监会还列举其五大罪状:
1、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龙薇传媒在本次收购前一个月成立,期间也未进行资金的充分筹备,在境内可支付资金有限、金融机构拟融入资金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高杠杆收购方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履行能力、履行结果不确切,收购行为真实性、准确性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其行为因其名人效应等因素叠加,严重误导市场及投资者,引发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2、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①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问询函回复中称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149990万元,披露融资金额与中信银行融资方案中拟向龙薇融资30亿元的实际情况不符。
②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2日的问询函回复中披露的款项支付方式为确定的步骤、确定的金额,未完整披露款项支付方式将随金融机构的审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情况。
③龙薇传媒未在公告中明确金融机构融资款项存在的巨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遗漏。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方案,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融资款项中的第二笔以及第三笔发放额度取决于万家文化股价情况。

3、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
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取股票质押融资的事项对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控股权存在重要影响,但龙薇传媒未及时通知万家文化,披露重大事件的进展、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4、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龙薇传媒在通过万家文化的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将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归因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未披露在应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时,银必信未准备足够资金的事实,存在重大遗漏。

5、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在中信银行审批失败之后龙薇传媒未积极与万家集团沟通,没有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寻求融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祥源文化晚间公告称,万家文化及其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行为。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是对万家文化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二、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四、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薇再开始要收购万家文化时,先放出风声收购风声,使得一些喜欢小燕子的股民纷纷跟进,万家文化的股票价格大涨,后来证监会调查此事,赵薇又宣布仅是准备持有5%的股票,举牌万家文化,最后这事情被闹大后,赵薇方面无奈宣布,要退出收购,这样一来,万家文化的股价一跌再跌,股民被赵薇弄得损失惨重。而从收购消息传出,到交易最终告吹,祥源文化的股价如过山车一般,迅速从最高点时的25元/股,跌至11.35元/股。不少投资者认定,股价骤跌带来的损失,应由祥源文化及赵薇承担。
投资者们的认定不无理由。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驳回了赵薇夫妇等当事人的申辩,最终认定,“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据此对赵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罚款30万元。

申辩失败后,赵薇很快退出龙薇传媒,不再担任法人和高管,紧接着又为旗下杭州普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办理了清算注销手续。
尽管如此,“壮士断腕”的赵薇依然没有逃脱成为被告的命运。2018年7月18日,杭州中院首次开庭审理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9名原告和被告方祥源文化,均当庭提出追加赵薇为被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随后,2018年9月19日,赵薇首度以被告身份出现在该系列庭审中,并先后两次以管辖权异议为由,申请变更审理法院,但均遭驳回。
如今,首次一审败诉后,赵薇方又提起上诉。其结果,还未可知。

事实上,就在2月21日上午,杭州中院开庭审理了另一起投资人诉祥源文化、西藏龙薇、赵薇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案件。
所不同的是,此次案件涉及索赔的投资者共计140人,分别来自浙江、广东、重庆等地。其中,最高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原告为一名广东投资者。
而据祥源文化公告,截至1月19日,该公司就已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共计6054185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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