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会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给员工制定一系列违规扣工资的行为,但是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的一些扣工资罚款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
1、请假扣三倍工资违法 员工请事假,单位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合情合理,但克扣比事假期间工资更多的工资作为惩罚,显然是不对的。并且,带薪休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比如选举、出席人大代表、担任证人之类的,期间员工不上班,公司扣员工的钱是违法的。 2、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4、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迟到工资是否合法呢?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
理由有二: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但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扣除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产停工,并且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员工也没有到其他公司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70%来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当出现克扣工资情况时,员工可以通过到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都是等企业拖欠工资既成事实后直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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