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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高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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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手 发表于 2023-11-10 13:3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名举报高艳峰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郑黎明检察长:
实名举报人:海忠奎,男,汉族,大专学历,山西省怀仁市人; 身份证号:142132196304084116,电话:15235053322。
被实名举报人:大同市车管所所长   高艳峰
事实与理由:
事实:
一、大同市车管所在驾校考试中存在众多问题,涉嫌为牟取经济利益故意进行权力寻租,故意徇私舞弊,涉嫌刑事犯罪,犯罪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二、比如:在科三考试中,贵单位经由所谓“安全员”向驾照考试人发暗号。表现形式为:“敲门”发出的信号是“向右打方向”,“抠门”发出的信号是“向左打方向”,“搓地板”发出的信号是“停车”,“摇玻璃”发出的信号是“打转向灯”。此举,是实现事先备好的暗号,参考考生大多知情。
三、所有考生中,绝大部分(诸如学生之类的部分考生除外)人人需要交300元或500元或700元不等的“黑钱”,用以打点驾考各环节。该笔费用,体现在一个人身上,貌似费用不高,但体现到所有参考考生身上,金额巨大。据了解,该笔费用被车管有关环节联合“黑吃”。
四、规律性标准化事实表现:开考前,所谓“安全员”会问考生“你要不要安全员?”假如考生不要,“安全员”会直接进考试监控的房间告诉考官【考官即车管所正式警察】:“(对应考生车号的)考生不需要安全员。”一旦考生不需要“安全员”的情形出现,绝大部分情况下,该考生不出三个路口就会被“点挂”。
五、据了解,所谓驾考时用的“安全员”,在其参与驾考当天的“工资”是500元,该“工资”由“黑钱利益链”发放。
六、上述“集团化犯罪行为”系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的故意犯罪,涉嫌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一体的腐败问题,涉嫌故意滥作为、故意徇私舞弊,涉嫌“有组织犯罪”。
七、上述“有组织犯罪”由来已久,车管所各环节分赃比例清晰精准。据传,在该“黑色有组织犯罪产业链”上,车管所“一把手”所得“黑钱”最多。
理由:
理由一、习 近 平 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自我革命”和“群众监督”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一体两翼。不把“自我革命”和“群众监督”当回事,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不负责任。
理由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7条、第41条。

实名举报人:海忠奎
2023年 11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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