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招商企业被强制接管,营商环境如何保障?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快快快手 发表于 2023-11-5 17:5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招商企业被强制接管,营商环境如何保障?

  招商而来的特许经营企业因连年亏损向政府部门申请退出经营,结果等来的却是没有任何交接手续的强制性接管,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陈民,是吉林省榆树市鑫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他愿为本文反映内容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吉林省榆树市鑫宏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宏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8日,于2009年6月5日通过榆树市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与榆树市政府签署了《榆树市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书》(许可证编号:吉20180606068),取得榆树市管道天然气30年的独家特许经营权,经营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基础设施和燃气管道等工程均由鑫宏公司投资建设,企业现有员工57人,目前负责为市区8万户居民、200多商业用户供应管道天然气,年供应量保持在800万立方米以上,属于榆树市重要的民生保供企业。

  

  2014年由于采购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企业经营出现亏损。鑫宏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多次向物价局申请调整供气价格,但一直没有通过政府许可。此后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尤其2020年至2022年3月,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无奈之下只能多方筹集社会资金全力保供。

  2022年6月11日,企业亏损严重,无力组织经营,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向榆树市政府提出退出经营,当时市政府同意收回经营权,并成立了相关工作组织,可是到十月份相关部门工作依然没有实质性推进。2022年11月1日,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协调鑫宏公司与各部门负责人开会研究,最终决定:1、启动调价程序;2、政府组织征收汽车加气站;3、榆树市阀、管、灶改造工程由鑫宏公司承建,政府参照长春地区最高标准补贴;4、政府不接管燃气企业,企业自行经营,企业可以自己寻求接管企业。

  关于上述第二点汽车加气站的问题,据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2013年经政府部门批准,鑫宏公司投资一千多万元建造了汽车加气站,于2014年3月份完工。在鑫宏公司准备办理经营许可手续时,主管部门提出汽车加气站经营权必须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取得,由于一些人为因素,加气站经营权被其他公司竞得。后经主管部门协调,决定鑫宏公司将加气站租给取得经营权的公司使用,年租金230万元,但2014年至今,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政府决定,也没有支付任何租金。鑫宏公司在此期间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验收,核发经营许可证,但相关部门以经营权归竞得公司为由一直不予办理,最终导致加气站九年时间无法经营,公司损失高达三千多万元。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初拍卖公司公告上面有条文规定:在取得拍卖经营权后,企业一年内没有从事经营被视为放弃。当初竞得经营权的公司已经超过规定期限,应视为放弃,为何主管部门还一直强调经营权归其所有呢?这里面到底有何猫腻?

  

  政府会议后,会议决议内容依然没有得到落实。2022年12月30日鑫宏公司再次与政府沟通,被告知6月的报告没有存档,要求企业重新再提交一份申请,鑫宏公司重新提交了申请后,得到的答案是三个月后再回复。

  2023年春节前企业实在无力组织经营,再次提请报告要求政府保供,主管领导答复称现在研究不了,要过完节再说。为了保证群众能过个祥和喜悦的春节,企业多方筹措资金,组织气源,坚持到正月初五,在实在无法继续组织气源的情况下,企业再次与主管领导沟通,政府答应说组织气源与鑫宏公司共同保障供气。没想到2023年1月29日(阴历正月初八),鑫宏公司在事先没有接到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突然到鑫宏公司,接管了公司全体员工和所有供气设备,由住建局出面查封了公司办公室和其他资产,取消了特许经营权强制接管了企业。到目前为止,政府接管企业已有10个多月,鑫宏公司没有接到任何人通知双方办理资产交接。

  

  陈民认为,政府部门要接管他的企业没有问题,但应该在依法依规,合理评估公司资产、有正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完成。2023年1与29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各部门提出多个举措,要更好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然而谁能想到在同一天陈民的企业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优化营商环境谈何而来?

  目前陈民可谓是“山穷水尽”,有多家金融机构起诉鑫宏公司,众多债务人上门催债,他本人已经信用缺失、被列入黑名单,生活难以为继。陈民希望自己公司的情况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关注,尽快恢复企业《特许经营协议》,依法调整城市居民供气价格,完善汽车加气站经营审批,还企业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来源:今日头条

  




上一篇:女律师被当街暴打后续,评论却一边倒
下一篇:一起案件几个伤情,石河子某物证鉴定所前后出具五份伤...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微信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17安全网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 17安全网

GMT+8, 2024-11-25 19:40 , Processed in 0.115945 second(s), 2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