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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十堰市市长黄剑雄举报:原十堰市粮食局局长刘仁祥贱卖国有资产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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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lovemm 发表于 2022-4-21 07: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任正昌达贸公司法人刘顺平大肆贪腐侵吞股东资产数千万没人管?

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刘仁祥贪腐与刘顺平职务犯罪问题

尊敬的十堰市市长黄剑雄同志:

您好!

我们是前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职工,怀着万分气愤的心情,向您举报反映,原十堰市粮食局局长刘仁祥与商人林某某狼狈为奸,贱卖国有资产圈钱,涉嫌违法腐败问题。原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董事长,现任十堰市正昌达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正昌达公司)法人代表刘顺平盗卖国有资产,贪污公司收取的商铺租金数千万元,擅自变卖职工股份不法获利,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被非法侵吞,刘顺平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和伪造公章罪等多种犯罪,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现任正昌达公司法人代表刘顺平违法犯罪事实,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依法查处刘顺平背后的保护伞!

一、举报质疑原十堰市粮食局局长刘仁祥腐败问题。

其一,2001年粮食系统企业改制,当时时任十堰市粮食局局长刘仁祥一口否定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与合法开发商的开发意向,擅自做主,强行把自己的关系户香港籍开发商人林某某安插进来,开发白浪粮油经贸公司那10亩土地。作为前粮食局局长刘仁祥与商人林某某狼狈为奸,亲自盖章通过的决议,私自安插自己的利益代言人香港籍开发商人林某某搞开发。试想,如果刘仁祥与香港籍开发商人林某某没有互惠互利的勾肩搭背,利益交媾的猫腻,他会如此滥用权力,“拉郎配”,互惠互利搞利益大开发?

其二,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改制时市场价值2000多万的总资产(包括4000多平米的商铺,还有10套商品房等)在移交前进行财产评估时,当时市场价值2000多万的国有总资产,十堰市粮食局局长刘仁祥私自做主,被刘顺平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为价值690万,并先优惠200万,再优惠60万,经过多次优惠,把总价值2000多万的国有资产做价缩水成140万,并在2004年5月19日正式移交给正昌达公司。让刘顺平捡到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如果这其中刘仁祥与刘顺平、林某某没有相互勾结的猫腻,刘仁祥会如此贱卖国有资产,刘顺平会空手套白狼捡到如此大便宜?

其三、根据当时十堰市粮食局的红头文件明确规定,企业实行股份制,内部职工有优先购买股份权。作为香港籍开发商人林某某是无权无理由购买白浪粮油经贸公司股份的。但是在刘顺平与林某某利益纠纷时闹到法庭上,前局长刘仁祥出庭作证当庭承认,当时刘顺平的63%的股份里有53%的股份属于林某某的,刘顺平只是代持。(名义上的大股东)实际上刘顺平只是交了2万元的股东。而且,林某某的非法无效的53%股份也是个空头支票。前面入股的前后面就抽走了。前局长刘仁祥明明知道林某某所持53%股份是违法的,也是莫须有的虚假股份的空手套白狼,为何还要予以默认?其中如果没有刘仁祥腐败利益链,刘仁祥是不会去做这些滥用权力贱卖国有资产的勾当的。如果有,那么当时十堰市粮食局下属5家粮油经贸公司同时改制时,这五家刘仁祥其中有没有腐败的利益链?

我们认为,刘仁祥贱卖国有资产,与林某某、刘顺平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等腐败问题应该彻底调查。刘仁祥直到退休后的“安全着陆”,但不一定没有问题,刘仁祥所作所为,明眼人一看都是有着腐败的利益纠葛。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确立了“终身问责”制度,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建立“责任终身制”,对离岗退休的贪腐官员实行“倒查”,这表明:领导干部可以退休,但反腐败没有“退休”的时候。因此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我们的举报,对腐败实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苍蝇老虎”一起打。彻底调查刘仁祥的腐败问题,给我们一个交代。

二,举报现任正昌达公司法人刘顺平职务犯罪问题。

2004年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改制为私营,当年3月26号开股东大会,选举职工刘顺平为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董事长,当年5月19日,前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注销,并正式成立十堰正昌达贸易公司。

按说,林某某只是房地产开发商,并非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的职工,没有购买公司股份权的资格。没想到当年3月24日(正昌达公司还未成立),刘顺平便私自与香港籍人林某某达成股权买卖协议,根据林某某的代理律师起诉刘顺平时称,林某某出资106万,占有十堰市正昌达贸易公司53%的股权,刘顺平出资20万,占有10%股份,俩人总计占有股份63%。然而让人可笑和不解的是,刘顺平仅有2万存款,另外18万是刘顺平从十堰市白浪粮油经贸公司收来的房租费,刘顺平利用职务之便,把这18万作为自己购买10%股份的资金来源,这是空手套白狼,涉嫌犯有职务侵占罪。而且刘顺平擅自与林某某非法签订协议盖有正昌达公司的公章,全体股东均不知情。众所周知,在正昌达公司还未成立的情况下,刘顺平怎么能偷偷摸摸与林某某签订出卖正昌达公司股份协议?而且是盖上红彤彤的正昌达贸易公司大印。“没有小鸡哪来的蛋”?很明显,刘顺平是伪造公章,非法进行的私下交易。因此,刘顺平涉嫌多重犯罪,涉嫌伪造公章罪。

刘顺平涉嫌职务侵占罪。刘顺平作为正昌达公司法人代表,私自出卖股份窃为己有。这些商铺每年收租金就有150多万。后来刘顺平想独吞林某某的股份,双方因分红账目等产生利益纠纷。林某某于2019年8月9日起诉了刘顺平以及正昌达公司。这时候,占股37%的众多小股东,也因为账目不清,分红问题,跟刘顺平产生纠纷也起诉到法院,林某某通过他的律师给中小股东提供了他跟刘顺平之间所有的材料证据,这时候,中小股东才知道刘顺平跟林某某之间的猫腻。(后来林某某赢了官司,刘顺平和林某某利益又捆绑在一起,一起对付小股东)。

刘顺平竟然瞒着正昌达公司所有股东,把林某某入股的106万元里的100万资金抽出,入股法人为林某某的十堰市世通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刘顺平占股10%,再后来,刘顺平想私吞林某某在正昌达公司的股份分红收益等,双方产生矛盾!林某某就实名举报正昌达公司偷税露税等问题,2020年1月20日,正昌达公司被十堰市税务局罚款64万,补交税款280万。刘顺平总共给正昌达公司造成损失344万。此时众多小股东才发现财务问题,要求查账审计,被刘顺平拒绝,众多小股东多次上访无果,并采取极端非正常手段维权,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尤其是刘顺平把股份公司当成非法敛财的摇钱树,不顾公司股东的一再要求按规定公布账目,而是自己每年从商铺里收取150多万的租金侵吞装进个人腰包,窃为己有,从来不让职工股东知道,拒不公布账目。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刘顺平没有干一件好事,股东们意见很大,而是他靠贪污股份公司的商铺租金数千万元,属于贪污腐败,构成职务犯罪和贪污罪。希望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彻底查清账目,看看刘顺平究竟从中贪污多少钱财,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顺平涉嫌多重违法犯罪,严重损害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但是刘顺平却大言不惭地说:“穷鬼不跟富人斗,我有的是钱!随便你们告,告到哪儿我都能摆平!”刘顺平之所以如此无法无天,理直气壮,大言不惭,是刘顺平与开发商林某某又形成了互惠互利的利益链,他们有的是钱,可以通过有钱买通一切。而且他天不怕地不怕原来“上面有人!”十堰市茅箭区政法委副书记张某某就是他的有靠山,保护伞。所以,20名股东打官司再有法有据,在刘顺平面前就是一个字输!尊敬的十堰市市长黄剑雄同志,我们认为,法治社会,一切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按规矩来。强烈要求十堰市市长黄剑雄关注此案,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刘顺平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解除刘顺平非法出卖公司股权,为我们职工股东做主!

举报人签名:姜西林 董景斌 王洪显等14人联名(电话13636162413)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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