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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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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8-10-23 08:53: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企业家在创业艰难中,对于亲手培育成长的企业,投入了心血,充满了感情。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却又要注意,要做到公私分明,否则一旦在财务往来上个人财产与公司财务的的不分彼此,将会给企业家的个人财产带来巨大的隐患。

1、把公司当家庭提款机

有的企业主认为,既然自己是企业创始人,那么公司的钱自然也是自己的钱,在企业正常成本支出之外,把全家人的日常开销乃至不动产的购买也从公司的账上“提取”。

从法理上说,公司资产≠企业家个人资产,这种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公司财务的行为属于侵占公司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立案标准,侵占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予以追诉;超过2万元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超过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2、用关联人帐户“替”企业收款

为逃避缴税,有的企业主会将企业往来经营款打入妻子、子女等家族成员账户,“替”企业收款。这不仅将使企业主面临逃税罪的刑事责任以及数倍于欠缴税款的罚金,如果关联人系企业主子女且已婚,这笔钱会因“见不得光”而披上夫妻共同财产的外衣,一旦夫妻闹离婚,这笔被隐匿的钱就面临被分走一半的可能,可谓“赔了孩子又折钱”。同时,如果公私财产混同,一旦企业主婚姻失败,财富外流数目巨大会导致公司现金流断裂,最终对企业造成沉重打击。

3、企业缺钱个人垫

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对创始人或大股东来说,企业就如同他们的孩子,一旦“孩子”出现“贫血”,“父母”往往会毫不犹豫的将家庭财产输血给企业,为企业增资输血。如果企业依旧回天乏术,创始人或大股东输送出去的家庭财产也就化为泡影,最后可能连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也无法保障。

在创业和守业的道路上,不少人都被锁死在押上全部身家无条件为企业输血这步,从而与成功失之交臂。

4、为融资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企业在寻求资金时,银行等借款机构出于风控角度会要求大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这一附加条件。如果借款人之前没有采取合法合规的隔离个人资产等防护手段,企业无法还款时,银行等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冻结负连带责任的股东的所有财产。

如果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股东及配偶轻易在借款合同中承诺将来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将来如果企业还款还不上,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是有权起诉到法院,直接冻结股东家庭中的所有财产的。如果企业家在借款时被迫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话,在借款前一定要提前采取一些防护手段,以应对不利情形的发生。

所以有必要进行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的隔离,可以用分红制度,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相分离。面对自己的企业,自己也是在为这个企业工作和服务的,拿你该拿的那部分钱。每年分红和盈利中分配给企业经营者的部分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不能混淆。同时还需进行企业税务和个人税务的隔离,如果不进行企业税务和个人税务的隔离,那么,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有可能都是没有完税的资产,企业家就有可能一直持有原罪的资产,一旦遭到税务举报和追讨,企业和企业主都会受到重创。

还可进行保险隔离,建立企业资产与个人资产的“防火墙”。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保险法》(《民法》是大法,《保险法》是小法,执行起来先按照小法执行)的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具有不被查封冻结、不被罚没、不纳入破产债权、不得强制还债的特点,它不属于遗产,作为婚内财产不被分割,永远属于不存在争议的私人资产。简单点说,就是及时企业破产,通过保险建立起来的资产,永远属于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指定一个或是多个,随时可以变更,无手续费,不需要告知受益人)。当然,你要是买的是理财性质的保险,那些收益永远属于投保人(分红是投保人,生存金是被保险人,如果两者都是企业主,这些财产也就统一了)。这时候不是考虑买保险理财划不划算的问题,而是权属的问题。

同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接班人管理制度。公私混同的企业一般大部分股权都在个人名下,并带有浓厚的创始人负责制的特点,没有完整的职业经理人发展体系。一旦企业主发生危险,企业立马歇菜。这样的企业应该考虑将企业的股东从一个创始的自然人变成一个家庭有限合伙企业,并设立合伙人管理权变更机制。这个机制就是个人控股股东法人化,这样的思考对创业者十分重要。

除了企业和个人之间资产隔离的重要性之外,企业主还要思考和管理个人的婚姻状况并做好二代婚姻、财产管理规划等,比如可以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资产掌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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