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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代管、沧县耕地违规乱建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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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手 发表于 2021-7-19 21:0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罚代管、沧县耕地违规乱建到何时!

  编者按: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出现这些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同时,《土地法》还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近日,媒体不断接到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舞来河村村民及一些党员来信来电反映:2014年至今,在舞来河村西王福新、王福强、王文堂等人违法占用农业耕地几十亩之多,建设高档私人会所,内设酿酒车间、品茶室、餐饮饭店、蒙古包等娱乐设施及车间厂房向外出租,大面积硬化地面。村民多次举报到乡政府和国土资源局,国土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只是罚款,不拆除不复耕。在2018年全国房屋确权行动中,乡、村干部居然把违法建筑合法确权了。

  

  

  

  私人会所违法建筑图片及确权公示图。

  同时,王福新、王文堂将舞来河村集体土地十多亩强行霸占,以村委会建设新民居的名义,进行开发建设住宅楼及门市,违法获利上千万元。但是村两委会并没有真正的立账参与,也没有召开两委代表会,都是他们个人制作假手续,从中获取暴利,可以查村委会财务账为证。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违法分子开发建楼、牟取暴利,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举报给回峰书记后,不调查不处理!

  

  

  侵占集体土地建设开发的小区和门市。

  在2015年初,王氏父子为了霸占村深机井,强行将村北深机井和变压器用锁锁上不让村民使用。当时正好是开春,村民种植的麦子、果树、苗圃等几百亩地都无法浇地,损失巨大,但是村民敢怒不敢言,心里都明白找村干部、乡政府都不管事,就算是报警都不会有结果。其中党员张如海合法承包村民的土地,建设温室培育树苗,2014年张如海与青岛一家园林绿化公司签约合作一起育苗,在王氏父子和书记高某某霸占成功之后,因怀恨村民张如海举报,就将张如海的苗圃断水断电至今,使其苗圃损失巨大。举报期间,苗圃的进口高档树木,多次被人恶意砍伐,每次都报警,但是没有调查、处理结果 。

  

  

  

  

  苗圃荒废图片、与青岛绿化公司育苗合同。

  王文堂去沧县土地局办理业务时,盗取国家正式宅基证若干本,回到村里自己填写之后,以每本土地证3000元—5000元不等出售给村民,其中购买者有于之东、高建华、杨国轩等等,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存有档案,抓捕王文堂几次,王文堂逃逸,至今未处理。

  舞来河村有村民因户口迁出或其它原因把耕地退还给村委会,王文堂对退还耕地强行霸占,致使王福新、王福强、王文堂拥有耕地几十亩之多,实际分生产队时王文堂家分了不到十亩地,村委会有分地账目可查。王福新、王福强、王文堂强行霸占的耕地其中包括:村民赵从芬一家人退还的耕地、村民孙书义三个女儿因出嫁退还村委会的耕地、村民杨云同退还的耕地、舞来河村第十生产队分地剩余的三亩半耕地(第十生产队会计张金俊知情)、乡政府征地建设树行中学用地四亩地左右(乡政府文教办存有征地档案)。

  村书记于某某、高某某任职期间,将集体财产舞来河小学一所、深机井一眼、变压器三台(市值几百万元),赠予王文堂父子,村民的使用价格上涨,他们一起获取暴利。书记高某某伙同王文堂父子,将村集体土地十余亩,以村委会建设新民居的名义,进行开发盖楼,违法获利几百万元。但是村两委会并没有真正的立账参与,也没有召开两委代表大会,都是他们个人制作假手续,从中获取暴利,可以查村委会财务账为证。书记高某某在开发的小区旁边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浴池、仓库、门市等,出租和自用获得暴利,违法占地十多亩。将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合法确权,利用职权欺压报复举报村民!

  后记:根据我国的土地相关法律,农村建房“一户一宅”制是基本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应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应当充分利用旧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严格控制使用耕地。

  保护耕地红线,合理开发有限土地资源,应是当地政府和国土规划部门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职责,然而,在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捷地乡舞来河村一些人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耕地说占就占,耕地随意建设新房,当地政府部门视而不见,相关监管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甚至个别执法人员在其中获取私利。

  对于王福新、王福强、王文堂等人在沧县捷地乡舞来河村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沧县国土资源局既然已经立案处理,为什么立案过去这么多年,该违法行为仍在继续,非法占用耕地上的建筑物不仅没有拆除反而越建越多?对于非法占耕地的行为,沧县国土资源局仅仅只是简单的罚款处理,这种“以罚代管”的做法又如何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条基本国策!(深度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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