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江苏省睢宁高作村范某巧立名目收受礼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热点报道 发表于 2021-12-17 21:5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睢宁县高作镇夏庙村党支部书 记范义甫,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贪腐成瘾,巧立名目大摆宴席收受礼金等等。村里有党 员群众连年揣着证据向地方党 委和纪检部门举报,因范义虎“地方关系硬”,对其应当涉嫌犯罪的行为绳之以法的,镇纪 委查实后只作出“党 内严重警告拟处意见”。
    一、利欲熏心 党性原则尽失,公然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范义甫任职不久,就向本村污染企业老板靳小龙“借”钱八万元,随后就批准靳小龙在三亩多基本农田上扩建厂房,这是滥用职权的严重违法行为。靳小龙也就投其所好,经常请吃请喝请玩,范义甫被金钱美酒所俘虏,不仅给违法占地者靳小龙在村里安排个职位,还给他入了党。
    然而,由党 员群众选 举出的村计生专干史明芳和付主 任夏乐要,都取得了群众信任,走马上 任了,可范义虎硬是把他俩拿下,为整天和他一起吃喝玩乐的靳小尤“加官进爵”替而代之。
    外村人来夏庙村从事淘宝经营,都得给范义虎送礼金才行。如顾威和王强都给他购物卡各五百元;潘庄组的史虎、朱陈、朱伟超等人都是给范义虎送两三千不等的礼金才给建。高作纪检监察第八组查实范义虎共收受"礼金"9000多元,可纪 委的干 部嫌范收的少了,说不不够处理的。群众有什么办法?
    根据<<中 国共 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 条收受可能影响公 正执行公 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 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
    <<中 共中 央纪律检 查委 员会关于共 产党 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 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党和国 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 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中的共 产党 员,贪 污公共财物,数额不满500元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分;数额在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 内职务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 籍处分;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
    范义虎应该受到撤销党 内职务,开除党 籍的处分。
    二、范义虎竟然截留疫情捐款。武汉疫情期间,村 民捐款3.5万元支持武汉抗疫。范义虎接收到这笔款没有捐出,被他用于“村开支”了。根据最高人 民法 院、最高人 民检 察院、公 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七)规定:挪用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三 条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定罪处罚。
    据此其应当移送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敛财“秘笈”:借办喜丧事大收"礼金"。
    利 用职权巧立名目敛财,是范义甫的“拿手戏”。在当地,他是有名的“喜丧事专 业户”,家里屁点事,他都要大操大办,村 民碍于他的职权和情面,都得去他家“出礼”。
    他岳 母去逝,收受礼金一万五千多元。为避大操大办之嫌,他从礼簿中撕掉多页收礼记录,向组 织报备只收礼金三千多元。
    范义甫孙 子的满月宴,在饭店分期分批的摆宴席,和组 织“过招”玩游戏。其此举严重违纪。
    范义甫贪腐,夏庙村遭殃。三年来,一群党 员群众多次实名向上级党 委、纪检部门举报。但不知何故,举报材料最终都转悠到了高作镇上。
    县“速来办”接到举报信,曾及时转给了高作镇,责成调 查处理。高作镇给县“速来办”怎么回 复的不知道。镇里给实名举报人的答复是:“我们拟给予范义虎同志党 内严重警告处分。”请问,党 内有这一条处分条例吗。
    夏庙村党 员群众现在的态度是:无论范义虎关系有多硬,可他以权谋贪、违法犯罪,优亲厚友,心思从来没有用在带领乡亲发展经济、建设美丽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共同致富上。其已丧失党性,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应当给予撤销党 内职务以上的处分。
    因此,强烈吁 请中 央媒体给予曝光、纪检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范义虎的违法乱纪行为,撤销其村支部书 记的职务,由夏庙村全体党 员选 举一名合格的村支书。
    夏庙村党 员群众
    2021 年8月16日




上一篇:紫金县综合示范县项目服务站点 为何停止服务
下一篇:唐山市路北区君瑞联合农贸蔬菜批发市场一郭姓女子坠入...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微信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17安全网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 17安全网

GMT+8, 2024-11-29 13:13 , Processed in 0.104741 second(s), 2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