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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怒斥:全世界只有中国房子有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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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0-4-10 11:59: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年,新华每日电讯发表评论《“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文中追问: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在中国,几乎所有人买房都会面临一个非常奇怪的问题,这就是公摊面积问题。

比如说一个朋友买房,假设他买的是90平方米的房子,有可能他实际拿到手的房子可以居住的面积有可能只有70多平方米,甚至如果是高层电梯房的话,这个面积可能只有60多平方米,那么这么多面积的差额是什么呢?这就是公摊面积。


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近年来,随着商品房价格攀升,部分开发商更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之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2010年,山东高密某楼盘推出后的公摊系数甚至超过52%,使购房者很受伤。

在各种资料中,关于公摊面积的来源几乎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但全世界只有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地区使用公摊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国内媒体上首次出现关于公摊面积的论述是1996年的一次法学期刊上出现的,涉及到一次法律官司,讲述的是1993年的一起房地产交易纠纷,那么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在1993年之前就已经有了公摊面积这个情况。
有媒体表示:中国的公摊制度是和香港学的,可是如今香港已经在民意压迫下取消了这个制度,大陆依然还继续使用,成为了全球独树一帜的奇葩房产制度。

目前,公摊面积存在缺少标准、管理混乱的现象,不仅会让消费者在购房时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来要支出物业费、取暖费等更多成本。而随着房屋精装修政策乃至未来房地产税出台,购房者遭遇到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产生的各类矛盾也将愈发尖锐。成都就曾经爆发了因精装修问题引发的最大规模群体性事件:30 余新盘,近 500 名业主聚集在成都市房管局,就 " 公摊收取装修费 "、" 装修价和实际装修质量不符 " 等问题讨要说法。

有人说:每一个小区的所有房子的公摊面积加起来,一定会超过这个小区的实际公摊面积。一般来说,业主对自己房子的室内面积是可以测量,也是很容易测量的,但公摊面积,咋量?

有人辩称,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让开发商忽视公用设施部位建设、降低环境配套等公共公用设施质量,甚至进一步推高房价。但国外成熟的经验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如果开发商试图在压缩公摊面积后占购房者便宜,购房者肯定不会答应。为了生存和获利,开发商更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市场需要造出更好的房子。

至于降低或取消公摊面积会推高“房价”之谈,更是危言耸听。因为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

所有人都知道对“公摊面积”收取物业费和暖气费是荒谬的行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区别只是宰多宰少罢了,遇见再宰的少的,你或许还会夸赞一句够实惠。

1996年北京就尝试改变这个不合理的制度,让商品房按使用面积计费,但没有得到落实。而重庆在2002年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以套内使用面积为计价依据,不过目前又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为何如此难以推行,很明显,有既得利益者在暗中阻拦,这个阻拦的人肯定不会是购房者,而是地产商。

除了公摊面积之外,另外有一个更伤民的政策:“卖楼花”,也叫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子刚盖了一半,就开始卖房子,购房者只能通过沙盘、效果图、销售人员的形容来判断未来房子的样子,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烂尾工程,有些人为了结婚买的新房,孩子都上学了,还没有交房,而且就算是烂尾工程,每个月还要按时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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