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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汪涵代言的网贷APP涉嫌诈骗,37万人被骗两百亿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7-16 22:09
标题: 汪涵代言的网贷APP涉嫌诈骗,37万人被骗两百亿
2020年7月份,有媒体报道湖南卫视著名主持人汪涵为网贷平台“爱钱进”代言,该平台被曝涉及诈骗,人数多达37万人被骗230亿元。

汪涵团队对此也做出了回应,表示“2018年'爱钱进'代言就已结束,并全力跟进督促平台解决问题"。


据了解,除了汪涵以外,刘国梁也曾为爱钱进代言。一般情况下,代言人不需要为其承担连带的民事或刑事责任,但如果代言的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广告为虚假的,则应与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8月,“爱钱进”母公司——凡普金科合肥第一分公司疑因贷后催收问题被当地警方入场检查。对此,凡普金科回应称,网传“凡普金科遭警方控制”一事系凡普金科合肥呼叫中心接受当地政府部门合规检查,公司正在积极同当地监管部门沟通,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凡普金科及旗下平台运营一切正常。


“爱钱进”官网显示,截至2020年1月8日,爱钱进累计撮合交易额达2275.08亿元,累计撮合交易笔数约为9.48亿笔,累计服务用户数为1627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借贷余额本金292.88亿元,借款余额利息为24.11亿元。

目前此次案件还在侦办阶段。

另外,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款的规定,明星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分以下3种情况:
1、如果明星代言的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且是虚假广告,明星和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2、明星代言的广告为虚假广告,但明星不明知,也不应知所代言的广告是虚假的,明星不和广告主承担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
3、明星明知或应知所代言的广告是虚假仍然代言的应和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这两年,因广告、代言商品出现问题,代言人陷入舆论风波的事常有发生。比如:
2018年11月,因“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这句传遍大街小巷的广告语涉嫌虚假广告,瓜子二手车遭1250万元罚款,代言人孙红雷也因虚假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3月,小S代言的佳洁士牙膏,因广告画面美化过度,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被判定构成虚假广告,遭被工商部门罚款603万元。

2013年1月,宋丹丹代言的儿童感冒药“优卡丹”被曝含有一岁以下婴儿禁用成分,伤害儿童肝肾。陷入舆论漩涡的宋丹丹通过微博表示,今后不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这些“翻车”惨剧,提醒名人选择代言要谨慎,在赚钱的同时更爱爱惜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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