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曝光:天津市宁河区芦台步行街被暴力拆迁至今11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快快快手 发表于 2020-4-13 13: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实名举报
  您好 !我叫张学成现年 73 岁 , 籍贯天津市宁河县 ( 区 ) 芦台镇人 ,下岗工人,下岗后经商 20 年,创建芦台步行街 10 年,于 2009 年 7 月31 日被天津市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宁河县拆迁办动用大量人民警察与城管人全副武装 , 流氓地痞数十人 , 配有大型挖掘机 , 用暴力拆迁了天津市宁河县芦台步行街, 摧毁了我经营中的企业天津市宁河县宇智装饰品商行和芦台步行街, 我有合法的全部手续,有健全的经营制度与环境 ,合法手续有土地证 、 房产证 、 国有土地转让合同 、 经营执照 、 税务登记证、经营中有露天仓库,有封闭仓库,有库管制度,有帐目记载。

  一、暴力拆迁现场,参与暴力黑白两种势力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早上由 时任 宁河县副县长靳宁生, 时任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拆迁办主任宋连起 , 带领数百警察 、 城管 、 流氓地痞百余人,配有大型挖掘机,依仗黑白两种势力对芦台步行街实施暴力抢占 、强拆 。

  二、 暴力拆迁现场的暴力行为
  步行街内四个封闭仓库,三个露天仓库,存有大量库存经营商品,不打开、不清点、不公证, 被铲车推倒后哄抢和变卖。宁河区执法人员和黑社会人用大锤砸开步行街办公室及仓库大门,室内财产被砸毁、哄抢、扣压。所有步行街营业场地的设施:包括暖气片、电缆、电话、灯具、地下地上管道、装饰 霓虹 灯、牌匾、路灯、铜制凉亭、监控设备、录像探头、配电室及外线等等,全部被变卖哄抢和扣押。11 年来没有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 当地报案不立案 , 找不到 讲理的地方 。

  三、与黑社会相互勾结由当地流氓地痞包块拆迁受害人千万财产被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宁河县拆迁办与流氓地痞相互勾结利用,芦台步行街千万财产低价 包干 卖给黑社会,他们达成伙伴关系,利用黑社会野蛮成性的优势来对付弱势的被拆迁户,弱势的 百姓产 无力抗争,致使我的千万私有合法产11 年来, 没有赔偿、没有说法 、没有追究,合法公民的合法企业无法保障自己的财产和正当经营。

  四、由于暴力拆迁给我的家庭和企业带来的伤害60 余岁的夫妻二人和二个闺女面对的暴力拆迁被赶出芦台步行街 ,已 现年已 70 余岁。由于全家人年老体弱,无力反抗黑白两种势力的欺辱 ,暴力拆迁后 , 老夫妻先后住进了医院 , 妻子董淑华从此吓得呆傻,11 年无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只要一提拆迁二字,就拉屎拉尿,由于惊吓过度总是自言自语,警察来了吗?今天没被砸玻璃吧?而我本人也因黑社会日夜恐吓,患上高血压和心悸 病 。 流氓人 夜里砸玻璃,放鸽子传递威胁信 , 吓得我全家数次搬家躲避 , 警察的警车 ,天 每天 2 辆车,6 、7 个警 察24 小时跟踪我, 幽灵般的出现, 软暴力的欺辱, 一度失去了人权的自由 ,打 打 110 求救电话 , 对方回答 是 政府行为 , 去的是保护你 。11 年我 4 次住院抢救脱险,面对强权与暴力,两个女儿惊吓所致,都患上了抑郁症和美尼尔综合征,由于精神不正常了,前后都被解雇而失去工作。我一家四口人,由于暴力拆迁所致,土地被强占,房产被变卖,私有合法财产与企业经营商品被哄抢,部分经营商品和财产被扣压,暴力拆迁后,我全家没有了生活来源,无土地,无房产,无经营场所,无正常收入,11 年来全家四口只靠我 2480 元退休费生存,由于差额太大,多次患病住院 ,尚有经营中的外欠款, 11 年来我陆续卖掉了自己的 3 套住房 ,至今租房住。

  五 、诉求
  1、  寻宪法、 讨人权 。
  2 、还我被哄抢的财产及损失。
  3 、还我被扣押的财产及损失。
  4、 还我企业经营商品和经营损失。
  5 、还我被变卖的财产及损失。
  6 、还我妻子健康与治疗保障。
  7 、还我女儿的 11 年劳动保险及疾病治疗保障。
  8 、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将与流氓地痞相勾结的官员问责。
  天津市宁河县暴力拆迁-自拍-高清完整正版视频在线观看-优酷 https://v.youku.com/v_show/id_XNDM2MjA0MjQ0.html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张学成
  电话:13902130517
  2020  年 3  月 13 日

  

  




上一篇:复旦大学EMBA同学谈如何组织员工高效复工
下一篇:《王启富:“山西不怕大老虎,就怕集体放过大老虎!”》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微信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17安全网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 17安全网

GMT+8, 2024-11-1 07:56 , Processed in 0.169023 second(s), 2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