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曝光:广东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11年不为月荷居业主办房产证的报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onelovemm 发表于 2020-7-9 15:1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们是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月荷居的业主,于2009年与松山湖工业公司(后合并到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月荷居,由于当时工业公司在合同中承诺“积极办理房产证”,考虑到当时的办证的条件,我们就同意暂时签订过渡性租赁合同!至今已经过去11年,工业公司和管委会仍然未为我们办理房产证。据悉2013年月荷居地块己改为二类住宅,已具备办证条件,但工业公司没有告知我们,更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积极办证的条约,导致目前月荷居绝大多数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代表和工业公司(管委会控制)多次洽谈都没有结果,并用警察和管委会等人“找业主谈话及去业主单位找单位领导明确业主不能办证的事”!!!据说由于松山湖的土地使用和配套房建设等方面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黑幕,他们为了掩盖他们过去的不正当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阻挠办证,恐吓业主,让我们投诉无门!

月荷居业主绝大多数是松山湖的第一批引进人才,有园区公职人员、教师、企业高管、华为公司员工等,每一个人都曾为松山湖的发展和繁荣出过力!我们明明是以市场价格买的人才配套房子,却变成了“长期租赁房”!明明工业公司承诺积极办证的过渡性临时“租赁合同”,却变成了“真实的租赁合同”,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明,就没有保障,每个月荷居的业主都在为明天的不确定性忧心痛心!!!

2009年月荷居欲建成时,在楼上悬挂的巨大推广条幅中,醒目地写着“月荷居售价将全面上调”,写的明明是“售价”而不是“租价”!既然是“售价”,销售的一定是商品房,最后却和所有业主签订的是“租赁合同”!而且在工业公司去广东医学院等学校和公司推广月荷居物业时,宣传用语都是的“购房”,而不是“租房”!这个事实在松山湖管委会官方网站中有报道!包括在其官网上中公开发布的“松山湖管委会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计划”中二次提及“月荷居销售。。。”等字样,而不是“出租月荷居。。。”

业主们反映,如果工业公司不是国营企业,所有人也不会同意签订这个临时性租赁合同!大家认可的是“国营”这个让大家有信心的牌照,可是没想到工业公司不为民营企业做出“诚信”榜样,却用“国营”的牌子诱骗我们这些一批拓荒者买房!还让我们按市场价买房,并以虚假“办证承诺”诱导我们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三次变更合同,损害第二手和第三手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我们权益无法保障!并用各种上门谈话及去业主单位的领导谈话等多种不法手段阻止办证,多次上访无果!谁为我们主持公道?谁能敦促松山湖管委会给月荷居办理房屋产权证?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月荷居广大业主13763233051)



月荷居销售时楼顶上体现的销售字样



合同中体现的积极办证的字样



月荷居业主维权照片



松山湖管委会官方网站中体现的销售月荷居的字样



上一篇:关于福田区执行庭法官翁守成问题的举报信
下一篇:追踪宁夏惠安堡石油工人民生问题 缘何一直不解决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微信

这是一种鼓励!你懂的~

×

打赏支付方式:

打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17安全网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2 Comsenz Inc. Designed by 999test.cn & 17安全网

GMT+8, 2024-11-26 03:26 , Processed in 0.092818 second(s), 28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