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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九寒天里村民被“绑架”,权大于法岂能理所当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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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笔生花 发表于 2020-1-20 12:2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一则《陕西咸阳:有管无气居民憋气》的新闻报道在媒体和朋友圈广泛传播,其内容主要讲述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新兴纺织工业园区的花园小区,在完全具备供气的条件下,村民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气,就被咸阳纺织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令强制关停了,村民因反应了该情况还被留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四年来“有管无气、居民憋气”的现状?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从报道中看到:陕西省兴平市玉祥天然气公司和坐落在兴平市的咸阳纺织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为了争取各自的权利与利益,四年以来互不相让,双方处于胶着状态。20年前,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玉祥公司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由玉祥公司在兴平市辖区内建设经营天然气,而园区管委会是咸阳市政府在兴平市辖区内设立的非常设机构,没有天然气特许经营的许可资格。

  深究其背景和利益关系:纺织工业园区管委会无视玉祥公司与兴平市政府签订的天然气特许经营合同,“我的地盘我做主”,另起炉灶,“各吹各的哨,各管各的道”,致使“有气入不了门”的局面。园区的官员完全不顾居民用不上天然气的感受,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这是属地、地方政府某些官员“权大于法”、“匪性代替了党性、霸气掩盖了正气”的工作做法。不难看出其实际上是权力与法律两者之间的对垒!

  依法行政不该只是形式而已,在这一事件中,纺织工业园区忽视法律程序,公然违法,这不仅是对营商环境的损害,也是对依法治国理念的破坏。法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国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但是从此次“有管无气”的事件来看,园区官员依然存在权大于法,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人民的悲哀。作为掌握权力的一方,政府更应谨慎,不该任性,更不能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当作理所当然。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目标要求之一就是“为民服务解难题”。而发生在咸阳纺织工业园花园小区连续四年“有管无气”的现象,充分暴露了咸阳纺织工业园管委会对主题教育“走过场”的政治问题,典型的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的“两面人”。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府作为权力的执行者,不应当只是把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挂在嘴边,切莫把“人民”当作擦屁股纸,拿人民的利益作为获得自己利益的支点!希望这种漠视民生的严重问题尽快解决,维护我们的法制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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