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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米脂县城郊镇强拆农民高雨兵唯一住宅之野蛮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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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手 发表于 2021-12-13 15:0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叫高雨兵,现年55岁,家住陕西省米脂县城郊镇镇子湾村,电话15548556934, 现反映我村支书朱少兵勾结城郊镇副书记常永刚非法偷拆我家唯一住宅,具体情况如下:

  90年代初,我无房居住,经村委同意后在本村无定河畔(地名)的荒地上盖起3间平房,一直在此居住。后因生活所迫(种地收入太低,无法维持生计),我外出打工,春去冬归,一年中途回来几次。前年我将房屋重新装修后,特请本村朋友代为照看 。今年8月25日上午,我接到帮我照看房屋的朋友电话,他让我马上回来,说是村支书朱少兵和常永刚等人带着铲土机要拆我的住宅。我听后非常震惊,我全家从未接到过村委任何通知。我立马请假回家,但我远在内蒙古康巴什打工 ,路途遥远,等我回村后,住宅已成平地,房内墙柜里放的重要证件材料和贵重东西都没来得及拿。看到如此惨状,我急火攻心病倒在床。后来,我妹妹回娘家,我们找村书记朱少兵询问原由,他态度恶劣,谎说他不知情(其实拆房时他就在现场),让我有本事就去镇政府找常永刚书记。当我找到常永刚,他口头给我回答拆房的两个理由:

  第一、你家住宅没房产证,属于违建,习主席坐火车能看见了,所以要拆。

  第二、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了,上面有政策,没证的房都得拆,你家属于这个范围里。

  堂堂乡镇副书记竟给出这两个理由,哄小孩子,小孩子都不会相信!

  1.我的住宅虽然没有房产证,但这是我唯一的住宅,修建在90年代初,当时是经过村委会同意的,是合法修建的,在当时的环境下,没有房产证是很正常的,我们的身份证和户口的地址就是我们这个房子的地址。而现在根据法律,我只需补办房产证即可!不存在违建一说!目前为止我们村的村民住宅没有房产证的很多,属于普遍现象。

  2.主席日理万机来我陕北视察工作,体恤民情,担心农民吃不饱住不好,劳神劳心一心为民!他怎么可能会让人拆掉我唯一的住房呢?更何况我的房子距离火车道、高速公路都有很远的距离,根本不影响视觉。作为干部常永刚却公然给习主席脸上抹黑,非法偷拆我唯一住房,很难想象这是一名领导、一名干部能做出来的事!为民之心何在?

  3.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远在千里之外的西安市举办,我的住宅在米脂县镇子湾村,而且房子刚装修没几年,又不存在破旧问题 ,我的房子如何影响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举办?难道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开在陕西不是为了弘扬陕西文化,传播体育精神,而是为了让陕西老百姓无家可归吗?

  4.在拆房前,不按照国家法律程序,不通知房主本人,私自偷拆,这是村干部、乡镇干部的合法所为吗?难道法律只是针对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对村支书、城郊镇副书记是例外吗?

  村支书朱少兵和城郊镇副书记常永刚的恶劣违法行为,对我们造成了严重的伤害:(1)毁去了我毕生心血!毁去了我们一家三代人唯一的住所,让我们无家可归。(2)偷拆前的不通知,让我的一些贵重东西和重要手续以及证明材料都未拿出来,有些材料虽然手续繁琐尚可补办,那些不可补办的证明材料该怎么办呢?(3)我一家三代无家可归,孙子已经到了上学年龄却回不到村里上学,只能在异地花费更多的钱来读书,让我们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真正的违建者是村支书朱少兵,他利用手中职权,私扩院落房屋、别的村民在不影响交通情况下在路畔盖间车库都给拆了,而他却在门前盖了个车库,他自己才是真正的违建者。

  村支书朱少兵横行霸道,小人做事 ,只要有村民不巴结不奉承他,他就处处刁难你(我家侄女前年考上教师编制,需要村里出政审材料,他故意不让给盖章,事情闹大后,才勉强盖了章子);此外在他上任这几年从未公开过村上的账务。而常永刚作为领导干部,故意违背政策给朱少兵当保护伞,与他狼狈为奸、上下勾结、欺压村民、在我村胡作非为,村民是敢怒不敢言。这种国家干部及村干部不应该开除党籍,撤其官职,永不录用吗?

  拆房前村委会和镇相关部门没有发布任何文件和公告,告知拆房事宜,至今也未见镇政府的拆房文件。习主席亲自领导浩大的脱贫攻坚工程,实现共同富裕的路线,提出“两不愁”、“三保障”一个都不能少的具体目标,为百姓脱贫操尽了心。常、朱却反其道而行之,违法强拆压迫农民,制造人间悲剧!

  我暂住大哥家中,孩子在外租房居住。我现急需住宅!孙子急需回村上学!迫切恳求为我们主持公道!还我们农民一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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