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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正义的呼声!老干部联名给省委领导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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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快快快手
时间:
2023-12-1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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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正义的呼声!老干部联名给省委领导的公开信!
安徽阜阳:正义的呼声!老干部联名给省委领导的公开信!
原创 黄自然 黄自然冤案?2023-12-12 09:21 发表于安徽
编者按: “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考验的是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始终是党 员、干部党性纯不纯、强不强的一个重要体现。做到实事求是,最根本的要看是不是讲真话、讲实话”。
尊敬的安徽省委省政 府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安徽阜阳的离退休干部,打扰领导们了,请见谅!给首长们写信主要是反映黄自然冤情,原阜阳市政府办公室退休高级工程师黄自然,今年90岁了,由于遭人诬告,被监委委员魏允林等人陷害,蒙冤入狱十四年。生活不能自理。
为什么讲:黄自然冤案是阜阳市最大的【冤案】,是因为阜阳市监委委员魏允林等人违法行为造成的“假案”。
魏允林团伙先是用“无中生有”,把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公安局公章伪造变成阜阳房地产开发公司公章,改变了案件的定性和走向。
接着用“贼喊捉贼”的手法,欺骗、误导阜阳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以期达到陷害、双开除黄氏父子进监狱为目的,事情办成之后。
魏等人又怕“东窗事发”故又采取“欲盖弥彰”手段,安排王伟隐匿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的无罪证据材料及“二八协议”【北京路花园小区工程项目投资的原始票据】,不移送法院,导致法院定性错误!
紧接着魏允林、王伟等人用“瞒天过海”的手法,欺骗、误导阜南县法院、阜阳市中院,最后制造成“冤假错案”,不出阜阳控制,以上是魏允林等人犯罪团伙行为演变的全过程。
因团伙成员的犯罪行为:王伟隐匿了黄自然等人无罪证据二册及九盘视听资料【含“二八协议”及北京路花园小区项目投资人尤云投资的原始票据等】最终导致法院错判黄自然等三人无罪入狱14年!
由于监委委员魏允林篡改法律文书,王伟隐匿无罪证据,女官樊晓燕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欺骗市委领导,欺骗省委领导。导致黄自然“满门冤狱”案,迟迟不能依法纠错!
阜阳市监委委员魏允林伪造证据,监委、检察院的个别领导是腐败犯罪分子保护伞,此恶行已严重影响阜阳广大干群的工作积极性,大伙敢怒不敢言。
我们老干部实在都看不下去了,实事求是的“传家宝”不能丟,觉得有必要向省委领导反映真实情况。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阜阳市魏允林,王伟等人的犯罪行为十分严重。已破坏影响阜阳的形象。
阜阳市检察院的樊晓燕检察官是典型的不作为,玩忽职守,包庇罪犯。滥用职权已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没有精准打击罪犯,反而制造出新的罪犯甚至包括她们自己。
请求省委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关注解决,管一管他们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此致
敬礼!
李思安:原阜阳政法委书记兼阜阳行署公安处镸,王中忍原阜阳政法委书记,刘敬原地委行署秘书长,梁万成原阜阳市政协副主席等等十几位以老同志,系退休多年的老干部,和退休干部黄自然是多年的邻居,都同住生活区大院,从生活区大院一建成后,大家都搬入新家。
新的城南地委行署办公区,生活区的规划,设计,征地,建设等等复杂,繁重的工作,黄自然高级工程师,作为这项工作的指挥者实践者,付出具大的心血和辛勤的劳动,办公区,生活区是当时阜阳城市建设史上,质量最好的工程之一,为此,地委行署领导对黄自然给予发彰!
? 这是地委行署干部职工有目共睹,对这样辛勤工作,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干部,遭受如此不公!纷纷给当时的有关部门领导打电话,写信反映,要实事求是对待黄自然案件,阜阳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阅卷后也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无法起诉,退回了!...
有于魏允林的插手安排,最终造成假案发生了。
现在省委郑书记及省委领导都签字:安排重新复查,按说实事求是,依法纠错,是国家的一贯号召,但是由于阜阳市检察院三部副主任樊晓燕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假欺骗省委郑书记,使这次原本应该依法给黄自然平反的机会,又失去了,我们作为生活在同一个大院的老同志,认为阜阳市检察院樊晓燕这次的作法太过分!欺负九十岁老人,不能用这不地道不厚道的手段行事,阜阳市检察院樊晓燕的作法,已违背天理良知!背离党和国家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
故我们退休的几十名老干部联名给阜阳市委,省委领导及中 央领导写信:要求实事求是,依法给黄自然老同志平反昭雪!
请求市委,省委领导及中 央领导,从重视关注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出发,彻底解决黄自然冤案的问题!谢谢!
致
敬礼
退休老人:李思安,王中忍,刘敬,梁万成,马宗礼,张明立等等。
2023年12月12日
抄送:阜阳市委刘书记、胡市长、李军书记、市纪委章书记、
市中院苏勇院长、市检察院朱瑞文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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