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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五份生效判决七年得不到执行 武汉梅女士数百万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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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elovemm
时间:
2022-1-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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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五份生效判决七年得不到执行 武汉梅女士数百万血本无归
近日,武汉梅女士向媒体反映:2014年底,她投资收购了中国工商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分别对丹江口市丹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丹江口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丹江口市金龙大酒店、丹江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五户不良金融债权。五家债务企业分别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还款生效确认。经查,这五家企业均有不同数量的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抵押物。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的被执行人是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可是,梅女士申请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至今日却分文未得,将面临770多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法院涉嫌滥用职权枉法裁断
据梅女士提供的调查证据看,丹江口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丹江口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名下有大量房产和客运车辆可用于清偿债务,而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却称其无财产可供执行;丹江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公司案和丹江口市金龙大酒店案抵押财产处置后,还有其它可执行财产,但执行员彭泽辉和李昀刚分别下达裁定:“其他没有得到清偿的款项不再清偿”,直接以执行裁定的形式,消灭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有效的剩余未执行债权;丹江口市丹江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有抵押房产提供担保,且抵押被执行依据确认为合法有效,虽经梅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多次申请执行,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至今也没有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法院涉嫌有法不依消极渎职纵容“老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终结执行的案件,只要申请人没有放弃债权,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随时可以恢复执行。上述执行案件中有四件为法院依职权终结,但债权人并未放弃债权。梅艳女士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调查发现五家被执行人均有履行能力,自2015年开始,他们反复申请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恢复执行,但丹江口市人民法院至今也没有依法办理恢复执行的立案手续。
法院涉嫌玩忽职守
据梅女士的委托代理人方律师说,丹江口市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告诉他,五个执行案件的执行卷宗失踪了,下落不明了!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执行法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丢失了执行卷宗,要么是执行法官想掩藏什么,故意隐匿执行卷宗。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法院涉嫌地方保护
对于丹江口市而言,梅女士是一个外来民营投资者,而这五个被执行人大多数为丹江口市当地的国有企业,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可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七年未予执行到位,是否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作祟?是否违背了公平正义、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的司法原则?我们不得而知。
法院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方义清在接受采访时称:此案不是他手上的案子,他分管执行不久,具体情况不大清楚。他又说,当事人梅女士向上级反映了,法院已经作了答复,不存在不执行的问题。
媒体呼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温暖。最高人民法院周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也庄严承诺,要在两到三年的时间内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我们希望湖北省和十堰市纪检委、政法委、法院等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此案,必要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厘清是非曲直。
有关此案的进展,我们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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