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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顺平县医疗器械无证乱卖的保护伞?(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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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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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顺平县医疗器械无证乱卖的保护伞?(转载)
眼睛是人类感官中最重要的器官,大脑中大约有一半的知识和记忆都是通 过眼睛获取的,所以保护好眼睛对每个人都很重要。为此国 家把隐 形眼镜及隐 形眼镜护理液列属三类医 疗器械,根据<<医 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经营企业应当取得<<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出 售。
然而,总有一些眼镜店无视国 家法 律法规,在没<<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目张胆销隐 形眼镜及护理液,这些人违背道 德,置人 民健康于不顾,是当地主管部门监 管不到位,还是我们的法 律处罚太轻,不足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近日,接群众举报:“在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有多家眼镜店在没有取得<<医 疗器械经营可证>>的情况下,明目张胆的就卖隐 形眼镜,美瞳、护理液等三类医 疗器械,当地主管部门也不管不问,令人担忧”。
带着疑问来到河北省顺平县实地了解情况,和群众反映的基本一致,在瞳仁眼镜,明视达眼镜(超视达),康视达眼镜店等均有销 售隐 形眼镜及护理液,而且墙上并没有悬挂<<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且卖的时候也是非常的警惕,都是从下面柜子里拿出来的。
随后来到顺平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反映该情况,办公室人员做了详细登记,并说汇报给主管局 长,这三家有证的话一定给发到邮箱,无证的话一定按规定处罚。
截止发稿时已经过去了13天了,没有等到顺平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的任何回 复。这三家眼镜店有没有证,在顺平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是有备案的。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难道这么简单的问题,13天都没有个结果吗?这就是顺平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的工作效率吗?还是这三家眼镜店没有<<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故意包庇和隐瞒呢?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国 务 院令第650号(医 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六十三 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 疗器械许可申请。
可见国 家对第三类医 疗器械管理有多严格。那么顺平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在监 管和处罚上,能否和党中 央、国 务 院政 策保持一致?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希望顺平县县长邓艳学能重视此事,严查顺平县所有的第三类医 疗器械销 售情况,彻查市场监 督管理局监 管不 作 为和涉嫌包庇这三家眼镜店的责任,还顺平县一个良好的医 疗器械销 售环境。(本文根据实地视 频和录 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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